关于某部服务类(社会法律服务)项目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内容
物资名称:服务类(社会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2024-JJDCBH-F9004(01)
预算金额:3万元
服务期限:正式合同签订后1年有效期。
二、拟采购内容明细
服务类(社会法律服务):
1.法律咨询。采取现场、电话和网络等方式,及时解答甲方及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
2.案件代理。接受甲方和甲方家庭委托,对进入司法程序的诉讼和仲裁案件,代理参加调解、仲裁、诉讼,并按7折优惠收取代理费。
3.合同审查。为甲方审查25次物资采购、工程基建等非涉密领域合同,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严把合同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履行、补充、变更、终止、文本保管等程序环节,有效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4.行政建议。为甲方非涉密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提供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建议。
5.普法宣传。根据甲方需要,指派政治合格、专业过硬的优秀律师开展“送法进XX”活动,协助甲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6.骨干培养。指派优秀律师为甲方法律骨干培训开展专题授课,为军队律师提供岗位实习、跟案办案及法律数据资源共享等服务。
说明:最终采购项目以实际发售的询价文件为准。
三、询价对象
按照服务名称,具备相应类型经营资质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均可报名参加。
1.成立3年(含)以上;
2.执业律师常态维持10名(含)以上;
3.业务范围涵盖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1.成立3年(含)以上;
2.执业律师常态维持10名(含)以上;
3.业务范围涵盖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 月2日至4 月11 日,上午8:00:至12:00分、下午15:00至17:00分(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申领最后1日,统一发放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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