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6万元

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采购

(二)采购人(项目业主):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委托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对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中介服务工作方式、内容、标准、价格及时限

(一)服务工作方式:中介服务单位需指派本单位专职律师为采购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取得了律师执业证的专职执业律师,并且具备相应的企业法律事务专业知识。法律顾问需每月不定期与采购人指定的联络人联系,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到采购人处处理法律事务。

(二)服务内容:中介服务单位向采购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顾问服务:

1.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应采购人要求,从法律角度对决策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分析,提供法律依据;应采购人要求,就甲方经营方案、经营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风险预测,提供可供参考的对策。

2.应采购人要求,草拟、修改、审核采购人在经营招投标、工程管理及对外联系等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应采购人要求,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非诉的重大纠纷。

4.应采购人要求,代理采购人积极追讨债权,出具有关律师函件,获取主张债权的有关证据;

5.代理采购人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仲裁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6.提供法律咨询,应采购人要求,就专项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分析意见,阐明其法律关系、法律后果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

7.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8.提供与采购人有关的法律信息。

9.根据采购人企业情况,就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10.应采购人要求,进行法律讲座;协助采购人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11.采购人所需的其他法律事务服务。

(三)服务标准: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确保质量,应当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遵循合法、勤勉尽责的原则,确保有关意见和所提供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在服务质量控制上,所符合的规范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

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

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5.重庆市律师协会《重庆市律师执业规范》。

(四)采购价格:1.该服务采用采购公告价格即为合同价格,采购价格最高限价为6.3万元/年。

2.中选机构代理采购人进行诉讼、仲裁、申请强制执行、追收欠款等法律事务另行收费。

(五)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资质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检审合格。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国有企业或行政机关法律服务项目(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二)审查办法

中介机构报名即承诺满足公告的全部报名条件且不存在回避情形。若选取出的中介服务机构不符合采购需求,取消中选资格,纳入诚信管理。

四、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11时。

五、选取方式

采购人通过择优+竞价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机构为最终中标服务机构。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一)签订合同

选取结果公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二)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

七、履约完成登记及服务评价

(一)履约完成登记

中选机构在服务时限内完成履约服务,上传服务结果。采购人在收到服务结果并确定为合格的服务成果后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中介超市进行履约完成登记。

(二)服务评价

采购人在履约完成登记后,及时对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务态度、服务收费和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

八、违约责任

(一)经查实,若中选的中介服务机构未满足公告全部报名条件或者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采购人将向其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处理。

(二)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无故放弃中选结果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中选中介服务机构不履行服务义务或履行中存在重大过错,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返还顾问费、赔偿损失。

(四)采购人不按约定的期限支付顾问费,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可中止工作,直至采购人全部支付。

(五)如采购人非依约定或法定理由解除合同,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所收顾问费不予退还;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无故解除合同,顾问费应退还并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全部活动中,应严格保守采购人在生产、经营及其他方面的秘密,如因泄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出现泄密,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有其他违约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处理。

九、争议解决方式

(一)发生网上交易系统软、硬件故障,通信网络故障、电力中断、网络入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公开选取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和中介服务机构,待影响消除后由采购人重新组织公开选取活动。

(二)因中介服务机构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或遗忘、泄露相关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中介服务机构自行承担,交易活动不中止。

(三)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相关管理制度相抵触。

(四)采购人应及时处置服务交易过程中的争议,必要时商请区交易中心协助解决。

(五)服务交易及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集有限公司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