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宿迁联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SQ-G-K1-2024-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5年度宿迁联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5万元(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5年度宿迁联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2025年度宿迁联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以下资质:应答人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3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应答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应答人应答资格。
5、人员要求:应答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至少包括1名常年总法律顾问及2名总法律顾问助理律师。指派的常年总法律顾问从事法律工作不得低于10年(含),执业年限应在5年(含)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证书时间为准)(提供总法律顾问法律工作履历,提供常年总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助理身份证扫描件、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应答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评审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日不同应答人的M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1日14时30分到2024年04月07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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