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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5万元

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公开比选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项目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第二次)

2.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落实。

3. 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选聘一家供应商为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比选人要求”。

4. 服务期限:1

5. 最高限价:15万元(该费用包含完成比选文件约定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内部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8.比选申请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已存续3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执照(比选申请人需在比选申请文件中简要介绍公司情况,简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执业律师人数、资质等级比选人申请人需提供经年检的执业许可证副本);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内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律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无因法律服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两次(含两次)以上;

4.不存在司法行政机关明确不适合承担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情况;

5.本次比选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 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1.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 4  1 9:002024 4  7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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