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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标包二)招标

  • 招标单位: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5万元

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标包二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竞争谈判采购方式,选聘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工作,现邀请供应商下列服务递交响应文件。

2. 项目概况 及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为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投资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黔晟国资社会律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开展常年法律顾问选聘工作。

2.2本次采购服务具体内容:(1)解答顾问单位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为企业的管理和业务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按顾问单位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顾问单位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提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3)根据顾问单位运营和业务需要,举办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

4)对顾问单位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5)起草、修改、审查顾问单位各类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

6)审核顾问单位运营中的重要决策,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7)就顾问单位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风险进行法律论证,必要时出具律师函或者参加非诉谈判、协调、调解;

8)办理顾问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谈判文件所提出的项目需求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自行选择具有最佳的服务方案进行报价。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2.3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一:常年法律顾问(国资管理);  

 标包二:常年法律顾问(资本运营)。

2.4服务期限:两年;服务合同两年一签,每年根据采购人制定的年度考评机制对常年法律顾问进行考评,经考评为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5 采购预算(各标包):¥5万元/年。

2.6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并已按时办理年检手续。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最近三年内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竞争谈判文件 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44117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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