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与某公司合同纠纷案申请仲裁事宜的公告
一、 选聘基本信息
1.委托方: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委托方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3号。
3.委托需求:代理海南金城与某公司合同纠纷案申请仲裁事宜。
4.费用:
(1)本委托要求参选单位按一般代理收费方式报价。总报价不得高于150,000元(含税)。
(2)本报价包括律师事务所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费、复印费、餐费、差旅费等费用。报价即为合同价款,除合同价款及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保全、鉴定等相关费用之外,委托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付款方式: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取得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30%;于仲裁开庭后5个工作日,取得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剩余价款的30%;于取得裁决书后5个工作日,取得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
(4)拟选聘律师事务所服务单位数量: 1 个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遵纪守法,未因违规执业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负面评价。
3.指派执业律师2名,要求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其中主办律师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上60岁以下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或高级合伙人。
4.中选单位选派的律师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选派的律师除因委托方要求更换外,必须依合同服务到期限届满为止,中途不可更换其他律师(不可抗力除外)。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8:30-9:30。
2.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参选单位执业许可证及依法设立批准文件的复印件;(2)律所负责人授权书;
(3)提供近三年以来未受到省、市及县(区)政府部门或者行业协会通报处罚的承诺函;
(4)提供参选律所执业律师简历(两名);
(5)同类型民事诉讼胜诉案件主要业绩材料;
(6)仲裁方案;
(7)报价单。
报名当天请将所有报名资料装进档案袋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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