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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 招标单位: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 招标预算:5万元

 

  为持续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处理法律事务中的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三)项目预算:采购预算价每年5万元。

  二、服务内容

  律师事务所指派2-3名执业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三)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核,提出法律意见;

  (四)对重要项目、资产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五)协助做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程序相关工作,参与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提出法律意见;

  (六)参与重要合同、协议的洽谈、草拟、审查,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七)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进行研究、论证,参与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

  (八)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培训;

  (九)参与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

  (十)办理省农业农村厅交办和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未因违法执业受到处罚;

  (五)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精通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具有较强的沟通、谈判能力;

  4.近3年内担任过省直单位的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三农领域法律顾问经验;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四、申报材料要求、递交地点及时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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