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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平坝区党委、政府集中聘请外部法律顾问项目

  • 招标单位:安顺市平坝区司法局
  • 招标预算:80万元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04032024000218

项目名称:安顺市平坝区党委、政府集中聘请外部法律顾问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3045

预算金额(元):8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安顺市平坝区党委、政府集中聘请外部法律顾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聘请法律顾问团队为区委区政府及其机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及伴随的其他相关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采用1+N模式(N为0-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及2023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提供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③投标人须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④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佐证 注:①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视为满足资格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②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1-6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1-6资格要求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③以上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④同一律师事务所的总所及分所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仅算一家有效投标人;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00时00分 2024年04月09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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