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按照区文旅局年度预算项目实施计划,现组织开展法律服务项目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法律服务项目
经费来源:该项目资金预算20万,拟从2024年财政下达“法律服务项目”中列支。主要用于购买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要求:
1.外聘律所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2.就我局拟做出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行为、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我局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
4.应我局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事项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5.应我局要求,就我局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意见。
6.为我局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仲裁、执行、复议等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7.根据我局的授权,以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展开独立的调查、协调,开展取证工作,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8.应我局要求,参与单位的信访、调解、维稳案件的调处工作。
9.受我局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0.应我局要求,为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方面的相关培训。
11.按要求提交全年履职情况,配合做好相关部门对法律顾问进行分析考核与评估工作。
12.根据我局要求,就民事调解、民法咨询、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非遗保护工作、民事诉讼等提供法律服务。
13.承办我局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维护合法权益。
二、资格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有承办项目的相关资质;
(三)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办类似项目的经验;
(四)参加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当事人名单;
(六)制定工作方案和预算。
三、参选单位需提交材料
(一)参选意向反馈表;
(二)参选单位合法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等】;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项目费用报价;
(五)参选单位概况和承办案例;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材料送达与联系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