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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五峰路南侧、槎湾路东西两侧大沙工业区一期房地产地块一系列纠纷委托法律服务投标邀请函

  •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沙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招标预算:600万元

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沙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五峰路南侧、槎湾路东西两侧大沙工业区一期房地产地块一系列纠纷委托法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DZY20240316CG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五峰路南侧、槎湾路东西两侧大沙工业区一期房地产地块一系列纠纷委托法律服务

1、本项目最高限价600万元。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注: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列出合理性的详细说明列表。

2、诉讼费约500万元(由法院根据本诉的诉讼标的额按《诉讼费交纳办法》计算,由采购人先行垫付,中标供应商根据最终判决结果向法院申请退还诉讼费余额给采购人)

服务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地块一系列诉讼、非诉讼和纠纷处理执行完毕之日止

服务范围及要求协助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沙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处理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五峰路南侧、槎湾路东西两侧大沙工业区一期房地产地块的一系列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因这个项目所产生及延伸或衍生的一系列纠纷的法律服务。由这个项目所产生及延伸或衍生的本诉及反诉的一审、二审、再审、抗诉、执行在内的因该地块所产生的一系列诉讼、非诉讼和纠纷处理

具体详见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是分所投标,须同时出具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适用于总所不参与投标时,授予一家分所投标。如总所和分所同时参与投标,或总所授权多家分所参与投标的,均作无效处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获取投标文件的方式

1.时间:2024年328日至2024年4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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