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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公司2024法律顾问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0万元

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合同包名称: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1.2采购编号:HBJT-JGAGKJGS-240994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白鹤泉东大街212号

1.4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人在受聘期间应依法依约维护遴选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其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为采购人重大决策、重大合作项目、重要活动提供法律审核意见;

2.为采购人防范经营管理活动中法律风险提出法律建议并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3.审核采购人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章程、合同、协议以及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参与非标合同的草拟、修改;

4.应采购人要求,参与处理采购人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

5.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6.应采购人要求,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函件;

7.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并应要求提出相关法律咨询意见;

8.为采购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每年一次以上;

9.每年应向采购人进行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并对采购人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对策和建议,同时报告委托的诉讼案件或重大事项的情况;

10.接受采购人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律所及律师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考核;

11.律师事务所对采购人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2.其他采购人认为需要协助处理的法律问题和需要参与的法律活动。

1.5采购限价:最高限价为1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截止前根据公司对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分数在80分以上,采购人可与中标单位续签1年期合同,续签时间总计不超过2年。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供应商已入选《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备选库》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供应商响应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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