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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招标预算:8万元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2403-HN-007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基础服务费8万元/年。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为维护医院正常的运营秩序和合法权益,拟公开遴选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我院医疗卫生事务和医院常规经营管理事务提供全面、快捷、专业性强的法律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7、服务期限:3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服务律师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服务律师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5)服务律师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注:供应商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应将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作为开标前资格审查,复印件盖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未能提供原件的,投标不被接受。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0327日至2024040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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