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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尽调专项服务(标段一)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尽调专项服务(标段一)招标公告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尽调专项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WUEECG202403186

二、招标项目名称: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尽调专项服务。

三、招标范围:

标段一: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发引导基金”)拟采购一家中标单位为其所管理的四川院士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院士基金”)提供自中标之日起至2026年9月拟投项目(不含Pre-IPO的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标段二: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发引导基金”)旗下机构四川弘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弘芯公司”)拟选聘一家中标单位为其所管理的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含子基金)和四川省天府芯云数字经济发展基金(含子基金)(以下简称“弘芯公司所管基金”)提供2024年度和2025年度(自中标之日起两年内)拟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下同)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选取2家供应商为上述两个标段项目分别提供法律尽调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所参与,需提供总所相应授权说明);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近一年内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自2022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1个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股权投资或并购或IPO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业绩;

2)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269:002024年45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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