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卫生监督所法律服务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福田区卫生监督所法律服务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FTZX20240306014(CLF0124SZ00QY51)
二、采购项目名称:福田区卫生监督所法律服务的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福田区卫生监督所法律服务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考核确定。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中标人履约情况经考核符合合同续签标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可逐年签订续期合同。 |
人民币 46.00万元 |
(二)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三)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投标授权证明,且承诺(格式自拟)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在通知期限内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所投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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