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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顺信企业管理中心追偿权纠纷诉讼代理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单位:成都国顺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成都国顺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追偿权纠纷诉讼代理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竞谈文件。采购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JZSC2023091101

项目名称:成都国顺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追偿权纠纷诉讼代理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项目情况:本次采购项目为采购人与四川某贸易有限公司、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案涉本金约1,726.52万元,现该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需代理律所加大执行力度查找相关债务人的案外财产,以尽快实现债权。

工作内容:要求代理项目可能发生的诉讼(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程序(包括执行异议案件),代理破产程序(包括代理破产债权确认诉讼);通过诉讼及非诉讼方式与破产管理人、债务人、反担保义务人谈判、制订还款计划或协议,以及前述案件所对应的全部调解、和解以及执行程序。向甲方提供为办理委托案件有关的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及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代理期限为从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代理律所需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在成都市有常驻机构,并且执业5年及以上;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服务团队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服务响应迅速、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8.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至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竞谈文件。采购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方式: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竞谈文件。采购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国顺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国顺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

全风险代理:(1)处置案外财产现金回款的:若实现债权的金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最高按18%支付律师服务费;实现债权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最高按15%支付律师服务费;实现债权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最高按12%支付律师服务费;实现债权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最高按9%支付律师服务费;实现债权的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最高按6%支付律师服务费;处置案外财产以物抵债的,最高按上述代理费率的50%支付律师服务费。

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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