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个贷业务法律见证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个贷业务法律见证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招标人)现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个贷业务法律见证项目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个贷业务法律见证项目(招标编号:A440004318F24020001,招标代理编号:M4400000707523006)
1. 采购内容:采购1家符合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由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个人贷款律师见证业务服务。
合同期内具体的业务量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授予供应商合同总业务量及年度总业务量。
合同期内的具体服务费用金额以实际的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授予供应商合同总金额及年度总金额。
2.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3. 中标人数量:1家。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每笔个贷业务法律见证服务费用单价最高限价为425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法律主体资格,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提供《廉洁承诺书》及“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查询截图)。
3.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廉洁承诺书》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截图)。
4.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提供《廉洁承诺书》)。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合伙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提供《廉洁承诺书》)。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合伙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廉洁承诺书》)。
7.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提供《廉洁承诺书》,提供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名单和关联企业名单):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提供《廉洁承诺书》)。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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