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某部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VGBDMG-F3006)(第1包)
包头某部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包头某部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VGBDMG-F3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 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包头某部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次) |
1. 案件代理包括每 一案件从一审、 二审、再审至执 行终结的全过程 2. 该项目涉及的其 余司法事务服 务,包括并不仅 限于与案件相对 人、监委及公 安、检察院、法 院等司法部门就 招标方涉及事项 的法律文书地提 起、回复等。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每一案件从 一审、二 审、再审至 执行终结的 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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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折扣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投标报价采取折扣率进行。 3.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执行。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概算:约10万;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具备中国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专职执业律师 5人及以上,且应注册在投标人律师事务所;
3、拟派服务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 5 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专职律师(执业年限证明方式:须出具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示的首次执业年度信息截图),并提供相关执业证书(2003 年之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应持 A 证);所指派的律师应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法律执业资格证 A 证,有至少 5 件代理涉及与本项目类似终审胜诉的经验,近 3 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或行业处分,无犯罪记录。
4、 项目团队成员至少 3 人,且具有 5 年以上执业经历(执业年证明方式:须出具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示的首次执业年度信息截图),并提供相关执业证书(2003 年之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应持A 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3月25日至03月29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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