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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湾合作创新区规划建设局法律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单位: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规划建设局
  • 招标预算:10万元
太平湾合作创新区规划建设局法律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太平湾合作创新区规划建设局法律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9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32541FW04110057

项目名称:太平湾合作创新区规划建设局法律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为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规划建设局提供法律服务单位一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注:

(1)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②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进行现场报名。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76-5号。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③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④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声明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符合上述条件要求,方可购买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的审议结果为准。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3年9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76-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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