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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2024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如皋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 招标预算:2万元

【南通】20240322如皋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2024年市域指挥中心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682-2024-03-0157

项目名称:2024年市域指挥中心法律顾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元)

采购需求:2024年市域指挥中心法律顾问服务,详见第3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经合法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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