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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招标单位: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预算:4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Y-NX-ZC2023-014

项目名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银川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

1

详见磋商文件

4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4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从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银川市城市更新条例》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4)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智诚博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项目文件领取登记表》,请将公告附件《项目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发送到403688190@qq.com邮箱中,邮箱回复领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 20 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 20 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项目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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