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自建采掘队伍暨原采掘承包队伍撤场专项法律服务机构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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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生产政策要求,保障采掘队伍自建暨原
采掘承包队伍撤场工作依法合规推进,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一家律师事
务所为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自建采掘队伍暨原采掘承包队伍撤场专项
法律服务项目。
(三)项目背景:根据《*************关于
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
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生产矿山采掘(剥)施工队伍的意见》(矿安
[2026]78号)要求,采购人拟自建矿山采掘队伍。为保障采掘
队伍自建暨原采掘承包队伍撤场工作依法合规推进,拟选聘专业
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
(四)服务范围:覆盖集团公司及全部控股、全资子公司的
采掘施工队伍自建合规体系搭建、原采掘承包队伍撤场全流程处
置相关的非诉法律服务、争议解决支持、合规审查、谈判协调、
法律文件起草、风险防控、驻场服务及按需触发的专项法律服务。
具体服务范围、服务要求以及未按约履行时的违约责任、违约金
或费用扣减、合同解除、损失赔偿及其他救济措施,以《招标文
件》及后续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集团公司及全部控股、
全资子公司自建队伍完成组建、原采掘承包队伍全部撤场完成之
日止(具体以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实际完成时点为准);按需触发
的专项服务自采购人委托的对应事项全部办结之日止。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具体金额详见《招
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律师事
务所执业许可证》(含分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拟派项目团队同时配备非诉及诉讼方向执业律师,团
队不少于4名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不计入),项目负
责人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熟悉国资审批流程及上市审核规则,
具备建设工程领域争议解决经验,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主导本
项目核心法律服务工作。
(三)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可为投标人执业律师或投标
人所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含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分所投标
的,应提供服务资源保障承诺书。其中,团队主办律师应常驻成
都,能快速响应采购人服务需求。中标后至2026年12月26日
前,应至少安排1名投标文件中列明且具备建设工程领域争议解
决法律服务经验的项目团队成员在甘孜州九龙县公司生产矿山全
程驻点服务;2026年12月26日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
要求按需到场。
(四)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
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与本项目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并提供保密承
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挂靠、转包、分包。
三、保密说明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因本项目涉及采购人商业秘密及敏感事项,招标公告
不作详细披露,详细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评标
办法及评分细则等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0月8日(工作日9:00-17:00),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律师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