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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雅泰化工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新疆新雅泰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8万元

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合同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ZFW-[2026]322)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七师

一、招标条件

本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合同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28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新雅泰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针对本项目诉讼案件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等阶

段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合同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合同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司法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

执业许可证》,且年度考核合格。《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考核记录无法判断

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至投标截止时间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

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将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进行备案抽查,如提

供的审计报告未备案则视为无效报告,作否决处理(查验网站https://acc.mof.gov.cn/)

(3)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类似业绩1项(类似业绩指矿产

相关纠纷案件的全流程法律服务项目),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

或中标(成交)合同复印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日期或中标(成交)合同的签订日

期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须附截图。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6日10时0分到2026年09月23日10时00分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律师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