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信访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信访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中建八局(山东)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BJSJZX-ZC-2026-0901
2.项目名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信访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0万元(含税)
5.最高限价:20万元(含税)
6.采购需求:
(1)负责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2)参与信访化解方案的拟定、审查,并提供书面的法律审查意见。
(3)根据工作要求,针对可能出现的纠纷提前进行考虑,主导证据材料的梳理、收集、保存证据等方面的工作。
(4)对于信访工作涉及的各类纠纷需要召开的会议(包括线上会议),在采购人要求下,供应商将派员列席参加。
(5)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办理交办、督办、转送的各类信访事项,及时受理并按照通知进行答复,确保流程和文件格式的合规合法;及时办理人民网的各类投诉事项并上传答复材料。
(6)协调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要信访疑难问题,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7)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收集、整理、分析信访信息,总结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8)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向信访人反馈信访事项的办理结果情况,协助采购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信访人的理解和满意。
(9)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向信访人讲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解答相关问题。
(10)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参与相关信访调解工作,参加与相关部门、单位协商协调会议等,提出建议或意见。
(11)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相关纠纷。
(12)其他采购人认为需要办理的事项。
(13)人员配置要求:派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1人,进行法律服务。
(1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如有未完成的服务事项,合同履行期限截止至该事项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无行业处分信息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0日17时30分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律师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