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赤峰分行2026年至2028年法律纠纷代理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设银行现对赤峰分行2026年至2028年法律纠纷代理采购项目供应市场进行调研,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最终采购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调研时间
本次市场调研自即日起2026年9月21日18: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25%以上。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或退出期内。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行领导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1.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盖有第三方公章的说明文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12.投标人需有实际固定的营业场所。需提供如营业场所照片及房屋使用权等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投标人有实际固定的营业场所并对该房屋具备使用权。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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