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采购服务操作规范(试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卫星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用竞价采购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参与。公告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卫星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哈农交采〔2026〕第633号
3. 服务内容:
3.1、非诉讼事务:
(1)对村集体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协助审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不超过 100 份/年;
(3)协助草拟、制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不超过 15 份/年;
(4)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不超过 20 次/年;
(5)提供全村法律咨询活动日 2 次/年(需要提前一周通知进行准备工作)。
3.2、非诉讼服务内容:(由团队负责人专门对接)
(1)对村集体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等进行行政合法性审查,提供意见或建议;
(2)对村集体重大事项的风险性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意见或建议;
(3)参与村集体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拟定、修改、审查、提出意见或建议;
(4)接受村集体委托,参与村集体有关法律问题谈判、调解;
(5)就村集体业务的法律事务进行咨询,降低和减少法律风险。是否划分标包(如划分请具体量化各包内容及分项预算金额):否
4. 采购数量: 1
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6.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卫星村
7.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8. 付款方式及付款进度:银行转账,具体的付款进度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50000元(50000元/年、含税、资金已落实)
3.1 以上均为含税价格,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3.2 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3 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配件、耗材、工具、设计、制造及一切设备和配件的包装、运输及装卸、保险等所产生的一切含税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具备法律服务人员2人及以上(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具有为政府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拆迁、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方面的工作经验,至少提供2个服务案例(提供过往服务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已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具有1名具体承办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确定后不可更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参与方式及采购文件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15日09时00分至2026年9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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