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亚布力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亚布力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结构性融资全过程法律服务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亚布力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结构性融资全过程法律服务;
1.2 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6)第0788号;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5万元(含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论证、内部决策、交易架构、文件起草、产权进场交易、交割履约等提供全称法律服务);
1.5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6供货/服务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日前;
1.7供货/服务地点/工程地点:哈尔滨亚布力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场及线上服务相结合,具体服务地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8采购供应商家数:1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年检合格);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2.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以分所名义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及总所对分所业务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书面承诺;同一总所的总所、各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如有多家参与,保留第一家报名单位,其余报名无效。(授权书及承诺,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均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需提供供应商为其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团队需明确其中1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并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5月-07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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