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HKJXYGG202609140004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海口市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KJCGXY202609140002
采购项目名称:河口溪片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安德园泵站污水转输工程(修复工程)诉讼应诉法律服务项目(二次采购)
采购内容和范围:本案(案号:(2026)琼0107民初11288号,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诉讼应诉法律服务,包括一审诉讼应诉(主体服务)及二审诉讼代理(附加服务,如发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一审诉讼应诉服务(固定总价,主体服务):
(1)案情分析与诉讼策略制定,出具书面诉讼方案;
(2)答辩状、管辖异议申请书(如需)、反诉状(如需)等诉讼文书起草与提交;
(3)证据材料梳理、编制证据目录、撰写质证意见;
(4)参加庭前会议、证据交换及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
(5)代理词、补充代理意见等庭审后文书撰写与提交;
(6)一审判决书送达后3日内出具判决法律分析报告及上诉建议。
二、二审诉讼代理服务(附加服务,如发生,按实结算):
若本案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中标单位继续代理二审诉讼程序,服务内容包括:
(1)上诉状或二审答辩状起草与提交;
(2)二审证据补充整理与质证意见撰写;
(3)参加二审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进行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
(4)二审代理词、补充代理意见撰写与提交;
(5)二审判决书送达后3日内出具判决法律分析报告及再审或执行建议。
三、与本案诉讼相关的其他法律咨询及文书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执业许可:具备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成立年限: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之日起满3年(含)以上
3. 专业能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3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类案件的诉讼代理胜诉业绩,须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书(裁判文书网截图或判决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判决结果为代理方胜诉或主要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4. 项目负责人:须由执业满5年(含)以上的专职律师担任,且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胜诉代理经验,须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胜诉判决书业绩证明
5. 团队配置:项目服务团队不少于2名专职律师(含项目负责人),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6. 信誉要求:附"信用中国"网站企业网络截图(含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显示界面),及近3年未被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7. 本地化服务能力: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1)在海南省设有常驻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及海南分所/本地办公场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未在海南省设立常驻机构的,须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指定驻海口项目负责律师及联系方式,确保能够按时出庭及提供现场服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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