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嘉科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泗阳县嘉科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泗阳县嘉科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泗阳县嘉科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主要内容:合同合规审查、经营风险防控、商事纠纷调处、常态化法务咨询等基础事务工作,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预算价及最高限价:35万元。
(三)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律师事务所无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的,以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含年度检查考核、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截图及《无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年内没有代理与本采购服务对象及关联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案件,且目前未正在代理与本采购服务对象及关联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案件,存在以上情况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2025年度(最近一个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提供执业许可证副本年检页复印件或司法行政机关官网公示截图加盖公章;分所投标的提供分所考核页);分所投标须获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担连带责任。新设律所自设立之日起未满一个考核年度的,提供自设立以来未受到行政处罚及未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的书面承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领取招标文件)期限、要求
1.时间:2026年9月15日09:00至2026年9月20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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