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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招标预算:22万元

关于遴选《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立法工作委托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立法制定工作,夯实立法决策的科学依据,进一步提升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和能力建设法治化水平,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北海市人民医院现拟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担条例立法课题研究工作。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立法课题。

二、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26年 9 14 日至2026年 9 18 日(5个工作日)。

三、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精通立法技术规范,熟悉立法业务流程,了解地**府对地方性法规合法性审查要求,具有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性规章、政策的相关经验。

4.具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领域研究基础,有较强的公共卫生、法律等相关领域专业人才服务团队。

5.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委托事项工作内容

1.收集、整理、分析国家层面和自治区及其他重要省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等材料。

2.组织开展广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立法调研、座谈、论证工作,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方面的政策、经验和建议。

3.归纳总结广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总体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符合广西实际的建议和对策,并转化为符合法律规范的条文制度。

4.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包括草案清洁稿、立法指引稿、立法其起草说明、立法参阅资料以及因《条例(草案)》送审自治区司法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协助委托单位开展《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听证、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工作进度

承担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草案)》送审清洁稿、立法指引稿、立法起草说明、立法汇编等材料,并跟进完成课题后续修改等相关工作。

六、经费

人民币 22 万元以内。

7、 交付成果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立法送审要求,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草案)》送审稿,包括草案清洁稿、立法指引稿、立法起草说明以及立法汇编等材料。

八、提交材料及要求

1.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

3.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课题主要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和法学或公共卫生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至少担任过设区的市及以上人大、 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其他课题团队成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公共卫生)相关职业经历或法学(公共卫生)硕士以上学位;

(2)课题团队承担过自治区、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起草或评估课题不少于 2 项;

(3)课题承担单位建有自治区级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4)具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领域相关研究成果者优先;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开展项目详细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人力投入、时间进度、服务质量承诺等。

6.报价情况及其报价明细。

7.对提交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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