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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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JSZC-320115-NJGJ-G2026-002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0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GJ-G2026-0022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不得高于40万元/年,三年总计不得高于120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市江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符合并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加盖电子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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