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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蓝宝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昌乐蓝宝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4万元

昌乐蓝宝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B-JNRQ-2024-0023

有效起始日期:2024-02-21

有效截止日期:2024-02-23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人为昌乐蓝宝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授权昌乐蓝宝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项目服务主体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法律诉讼服务合同。现委托济南润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昌乐蓝宝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昌乐蓝宝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拟采购专项法律服务单位共涉及四项诉讼,诉讼地点分别为苏州、昆山、武汉、潍坊昌乐县,对方当事人分别为武汉齐宇天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昆山碧泾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预算金额:24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②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具有五年及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且需参与诉讼代理工作(如有);(2)其他参与本项目的执业律师需2名(含)以上,且执业3年以上;

③本单位或分支机构或关联单位及律师曾为对方当事人(包括组成部门或所属国有企业)或上级机关(包括组成部门或市属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或担任(包括曾经担任)法律顾问的不得投标。

④近三年内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⑤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本项目招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上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上截图;

⑥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⑦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同一法人机构下的几个分支机构同时报价。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2-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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