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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FW(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104国道PPP项目)邀请谈判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M2026YTPC-ZJJGJKGY-0004)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对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104国道PPP项目)邀请谈判项目 进行直接邀请谈判采购,并邀请贵单位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法律服务邀请谈判采购项目。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 本次邀请谈判采购共设1个合同包,FW包的中标人与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项目经理部 签订合同,且采购范围如下:

合同包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使用项目部

备注

FW

法律服务

为本项目提供非诉讼谈判、法律咨询及仲裁代理等全过程法律服务,重点包括:协助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参与与业主单位、审计单位、财政部门等的沟通谈判,出具法律意见,研究结算争议解决路径;针对清单内未结算款项、暂列金、业主变更款项等争议事项,研究确定适格的诉讼主体和程序路径,并据此推进仲裁或诉讼代理工作。(合计争议金额约5400万元(已扣除税率下调因素))

1

104国道PPP项目

 

(1)FW项目部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项目经理部;服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浙江省温州市(仲裁位于温州且需到国际公司对接)

3.服务期:FW: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纠纷处理完毕之日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是依法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法律智库机构-入库法律服务机构名单内(总所入库的,对应入库的主办律师所在的分所视同具备外部法律智库资格)。

2.业绩要求: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代理案件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类仲裁案例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签订合同时间、金额、项目类型等相关信息,还需提供能体现上述项目相关信息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1人:具备律师执业证,且需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法律智库机构-入库主办律师名单内。(人员证明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

(2)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4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它能够证明相关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4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若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缴纳记录的可提供有效的返聘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进行证明,若为兼职律师的可提供有效的兼职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进行证明;

(3)律师执业证复制件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是否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法律智库机构名录内,由评标委员会直接查询,无需提供相关资料。)

4.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多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多个标段(包件)。(参加多标段的供应商,须对每个标段单独下载采购文件、提交疑问及递交响应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 9 14 14 00 分至 2026 9 18 1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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