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研究院】年度外聘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库及诉讼常备律所库入围招标项目项目公告
资格审查公告
辽宁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接受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一”)和中煤科工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二”)的委托,为“年度外聘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库及诉讼常备律所库入围招标项目”组织本次入围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年度外聘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库及诉讼常备律所库入围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LNCX2026010-FW
3.招标人一: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人二:中煤科工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立项情况:已完成
6.建设资金:企业自筹
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服务期限为三年的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招标。其中,常年法律顾问库(标段一)拟入围2家律师事务所,诉讼常备律所库(标段二)拟入围5家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可以同时入围两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2.标段划分:
1)标段一,常年法律顾问库入围招标,入围供应商须在服务期内负责提供法律咨询类业务的相关服务,签署长协议合同,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2)标段二,诉讼常备律所库入围招标,入围供应商须在服务期内负责提供诉讼争议类业务的相关服务,签署短名单合同,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3.服务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入围有效期为三年。两个标段的合同均实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依据全年台账考核得分及违规扣款记录,综合评估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通过后续签,考核不合格则退出)。年度考核不合格、发生重大违约或触发解约条款的律所,当年合同到期即行终止,直接移出律所库,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公司同类招标。
4.服务地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标段一)的提供地点为辽宁省抚顺市;诉讼常备法律服务(标段二)的提供地点以各项目实际需求为准,服务范围覆盖全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已通过年度年检审核。(须提供载有年检信息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业绩要求:
(1) 标段一:诉讼常备律所库入围招标,供应商须具有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一个或一个以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案例;(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所附材料至少应包含合同封面、签订时间、实质性工作内容及盖章页等关键信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不全的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标段二:供应商须具有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一个或一个以上诉讼代理服务案例;(须同时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和裁判文书/案件结案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所附材料至少应包含合同封面、签订时间、实质性工作内容及盖章页等关键信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不全的按无效业绩处理)
4.信誉要求:
(1)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2)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网站截图或信用报告)
(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或信用报告)
(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供应商及所有拟指派律师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
5.其他要求:
(1) 近3年供应商及所有拟指派律师均无司法行政机关、律协行政处罚、行业处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供应商承诺严格履行保密、利益冲突申报义务,同意执行公司台账考核、扣款、解约管理细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备注:
(1)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务必提供齐全,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 本次招标的供应商资质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时确定),报名通过、并成功购买到资格审查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3)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此次招标;
(4) 在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竞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此次招标;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四、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 至 2026年9月18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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