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龙建投子公司法务服务集中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尼龙建投子公司法务服务集中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尼龙建投子公司法务服务集中采购
2、项目编号:HNHX-2026-065号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采购内容:尼龙建投子公司法务服务集中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标准及要求)。
4.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3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4.4 服务期限:3年。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与供应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及至少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缴社保的,提供依法免缴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在政府行政机关曾经委托的律师咨询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18日,08:3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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