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川投·春光里”项目一期二批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标段编号:SCNY-FW-202609-0144
截止时间:2026-09-14 17:30:00
项目名称:川投·春光里”项目一期二批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招标人:攀枝花红格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
公告内容:
第一章直接采购邀请函
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被邀请单位名称)
攀枝花红格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名称)就“川投·春光里”项目一期二批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组织直接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协商。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川投·春光里”项目一期二批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四川省中曜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攀枝花红格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案号:(2026)川0422民初1961号
原告诉请:工程款本金2,538,759.4元+利息324,213.4元,合计约286.3万元
(四)服务内容:
代理我司参加(2026)川0422民初1961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一审诉讼(含反诉如有),包括但不限于:
1.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评估诉讼风险;
2.制定诉讼策略和应诉方案;
3.起草和提交答辩状、代理词等法律文书;
4.出庭应诉,参加庭审活动;
5.参与调解、和解等争议解决方式;
6.就案件涉及的红投公司与中铁五局结算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7.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服务事项。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审结(含一审、二审、再审)之日止
(六)最高限价:
情形一(不涉及9000万总包总结算):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含税包干价(含一审、二审、再审)。
情形二(涉及9000万总包总结算):1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含税包干价(含一审、二审、再审)。
最终合同金额根据案件实际审理情况,在两种情形对应的控制价内确定。
(七)质量要求:勤勉尽责,依法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程序合法合规。
二、参加本次直接采购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三)具备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指派的律师团队需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诉讼经验,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司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领取协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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