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专项法律服务 物项进行采购,现专项法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专项法律服务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谈判方式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专项法律服务及有关技术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为四川双源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科技开发公司青年技术服务部提供注销专项法律服务。
核心服务内容:
完成工商注销全流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全面梳理目标企业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债权债务、涉税情况、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状况;
2) 制定合法合规的注销清算方案,协助召开股东会/出资人会议,出具股东会决议、清算方案等法律文件;
3) 发布注销公告,通知已知债权人,处理债权申报与清偿事宜;
4) 办理税务清算,取得清税证明等税务注销手续;
5)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6) 最终取得工商注销证明,整理并移交全套工作档案,并提供后续法律咨询。
以上第1 至5 项工作内容根据各注销主体的实际情况执行即可,以最终完成工商注销登记为交付标准。核动力院及其相关所属公司配合提供所需资料。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中。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 个月内完成。
2.4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3年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注:“近3年财务状况”分两种情况。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在6月1日以前的,若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为“近3年”,“近3年”是指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在6月1日以后(含6月1日)的,“近3年”是指2023年-2025年。
(4)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供应商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6)人员要求:无。
(7)其它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经销商参与。
2.供应商须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名录成员;注:供应商如为律师事务所(分所),律师事务所(总所)须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成员。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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