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G2026-1016】
根据业务需要,受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投集团或采购人)委托,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服务情况及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品种:发行公司债券专项法律服务。
(二)基本工作内容:
采购人拟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规模为50亿元,每期发行10亿—15亿元,预计1年内发行完毕。
本次服务内容为:为采购人本次注册发行债券提供法律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审查本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2.就发债事项开展法律尽职调查;
3.根据本次债券申报及发行要求,提供债券申报及发行法律咨询和服务,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相关声明,并根据相关审批监管部门的要求出具补充法律意见等,配合发行人完成本次债券申报及发行工作;
4.为每期发行的簿记发行过程提供必要的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书等文件。
(三)服务范围:处理广西交投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所需的法律服务。
(四)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项下发债项目完毕为止。
二、上限控制价:预计发行7期,按每期发行的单价报价,单价不超过3.3万元(含本数),总价不超过23万元。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执业总人数在15人(含)以上,律师事务所具备相应资质的执业律师且能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
(二)供应商具有证券法律业务备案资格(***备案),律师事务所分所视同具有总所的备案资格。
(三)律师事务所不得存在因执业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形;因不适当履职、曾(正)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或已被处罚的律师事务所禁止参加本次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选聘。
(四)供应商近3年年检考核、奖惩情况,拟派律师团队成员5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包括违法犯罪记录、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行政监管等。
(五)拟派本项目的律师团队负责人1人,其他律师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不超过5人。供应商拟派的律师团队近五年参与过1个(含)以上成功发行规模超过5亿元(含)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法律服务项目,须提供法律服务合同等佐证材料(含团队人员等信息)。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供应商不得被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或履约评价不合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供应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和转包第三方。
(九)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报名及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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