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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境外发行债券专项法律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境外发行债券专项法律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境外发行债券专项法律服务(二次)进行国内询比,现发布询比采购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选。

采购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境外发行债券专项法律服务(二次)

一、项目概况:采购人拟于2027年在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下发行不超过7亿美元(或等值)债券,用于置换中长期境外债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需聘请一家境内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采取“一次申报、分期发行”的方式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外债额度。

二、询比范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境外发行债券专项法律服务。

三、工作内容:协助采购人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外债额度审核登记,完成2027年不超过7亿美元(或等值)境外债券发行相关工作(包含国家发改委等主管机构注册申报,发行前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全套发行文件翻译及审阅等)。

四、标段划分:本次询比共分为1个标段。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服务期:协议签订日起至本期外债到期偿还完毕为止。

七、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须成立10年以上),且在武汉市内有常驻办事机构(正式执业律师不少于30人);

2.律师事务所及拟派项目团队要求:

1)律师事务所近5年内须具备不少于2境内国有企业境外债券专项法律服务业绩对应项目发行人须获得惠誉、穆迪、标普三大国际评级机构中至少一家授予主体评级达到 BBB+(惠誉 / 标普)/Baa1(穆迪)及以上投资级业绩时间以债券实际发行交割日期为准,须提供可核验的项目证明材料);

2)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团队负责人)至少3名,且均具有五年及以上执业经验;

3)项目团队负责人应为合伙人;

4拟派项目团队成员5年须具备不少于1项境内国有企业境外债券专项法律服务业绩对应项目发行人须获得惠誉、穆迪、标普三大国际评级机构中至少一家授予主体评级达到 BBB+(惠誉 / 标普)/Baa1(穆迪)及以上投资级业绩时间以债券实际发行交割日期为准,须提供可核验的项目证明材料

3.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询比(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4.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家单位报名(按递交报名资料登记的先后顺序)(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违规分包(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八、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

2.参选人按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七、参选人资格要求”将下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逐页加盖参选人公章后上传至“武汉地铁阳光招采平台”

1)参选申请书(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参选人业绩资料和拟派项目团队资料;

5)信用查询截图;

6)承诺书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九、报名时间:2026年911日至2026年91617:30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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