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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铁航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萍乡赣铁和园EPC总承包合同纠纷法律诉讼代理及工程造价审计服务项目

  • 招标单位:江西省铁航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江西省铁航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萍乡赣铁和园EPC总承包合同纠纷法律诉讼代理及工程造价审计服务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铁航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萍乡赣铁和园 EPC总承包合同纠纷法律诉讼代理及工程造价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江西省铁航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 件,现对 萍乡赣铁和园 EPC总承包合同纠纷法律诉讼代理及工程造价审计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基本情况

2.1 项目 编号 JXTC2026050250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为推进萍乡赣铁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全资子公司)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工公司) EPC 总承包合同纠纷的应诉工作,维护并保障招标人及萍乡赣铁置业公司正常权益,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审计及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本项目选聘 服务机构能够承担 法律服务、工程造价审计(工程结算)服务及实施过程中的其它服务工作。

2.3 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判决生效日止。

2. 4 服务 地点 江西省萍乡市。

2. 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 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满足)须为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须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自有或外聘均可,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能提供造价成果文件有效执业签章。 提供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 )信誉要求: 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满足) 近三年 (2023 9 1 - 投标截止时间 ) 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且无行贿犯罪、骗取中标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行为,目前无法院尚未审结或被执行的案件、无银行不良纪录的状态及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投标人使其无法履约本项目的情形;

3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为依托投标人执业的律师,提供 有效的 律师执业证书

3. 2 本次 招标 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 招标 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 3.1 款规定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律师事务所, 联合体成员须能提供造价服务且只提供造价服务 。此外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 投标或者 参加其他联合体 投标 ,否则相关 投标 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 投标人 请于 2026 9 11 9:00 时至 2026 9 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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