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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单位: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泉州市少年儿童重点业余体育学校)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询价单位)的委托,现就“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次询价,仅作为采购参考依据,最终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询价结果及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报价。

一、询价内容: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询价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为学校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应学校要求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提出法律意见。

(2)规范性文件审查:应学校要求对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等,提出修改、补充、审查、论证建议,在服务期限内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以30份为限。

(3)法律风险提示:根据法律咨询服务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学校提出法律风险提示或合理化建议。

(4)合同起草与审查:应学校要求参与合同谈判,帮助学校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在服务期限内进行合同起草与审查以100份为限。

(5)行政纠纷处理:应学校要求就行政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行政裁决、信访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处理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评估及应对处理意见,参与信访事项专案评审,协助学校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

(6)会议列席与现场支持:应邀参加或列席学校常务会、办公会及重要工作专题会议,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期限内,乙方提供现场参加会议、现场谈判、现场咨询等现场支持服务,以50次为限。

(7)行政复议协助:协助学校处理行政复议工作。

(8)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9)律师函:根据学校委托,就特定事项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向相关方出具律师函,进行法律告知、催告或主张权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服务期限内出具律师函以20份为限。

(10)其他涉法事务:为学校办理其他涉法事务。

(二)其它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指派至少3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服务团队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应明确总负责人1名、主办律师至少2名。总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政府、事业单位、国企法律顾问服务经验,主办律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2、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国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以与业主最终签订的时间为准作为证明)

3、服务费用:年度固定费用,本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采用年度固定包干价,报价应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基础法律服务内容(含日常法律咨询、合同起草与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法律风险提示、列席会议及现场支持、出具律师函、协助处理行政纠纷、法制宣传教育及其他涉法事务),以及为履行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力、税费及其他费用,无隐性收费或额外加价,涉及服务次数/份数部分的按每次/份1000元另行计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件在有效期内,无失信、无行业处罚记录。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报价函要求:

请根据报价函(附件1)和报价项目详细清单(附件2)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函须加盖公章,同时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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