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国际2027-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_中国三峡国际股份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本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信息。
2.采购范围及合同期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2年法律顾问咨询工作。
2.2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项目实施地点:_中国北京、香港_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
在中国大陆地区依照《律师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截至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连续正常营业5年以上;在中国香港设有分支机构;在2026年Chambers 大中华区Bank & Financing、Corporate/M&A、Dispute Resolution、Energy & Natural Resources、Project & Infrastructure五个领域中的至少三个领域榜单位于前两梯队。(需提供执业许可或注册登记证等能够证明律所在中国大陆地区及中国香港地区具有执业资质的文件;需提供在钱伯斯所列领域榜单排名情况)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接受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中处于限制投标专业范围和期限内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3)业绩要求(以下要求需要同时具备):
律师团队合伙人近3年内(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在以下领域的服务经验:为国有企业境外业务主体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相关经验;实施境外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并购法律服务的经验;实施境外清洁能源绿地建设项目法律服务的经验;实施境外项目融资法律服务的经验;国际商事仲裁争议解决的服务经验。(需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顾客意见反馈表等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4)项目团队要求:
固定服务团队中需配备1名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及所内资源调配能力的合伙人作为本项目牵头负责人及日常对接合伙人;固定服务团队中需在境外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并购、境外清洁能源绿地建设项目、融资、国际商事仲裁、中国大陆及中国香港公司法领域、中国大陆及中国香港劳动法领域配备至少1名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合伙人。(需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律师执业资格及简历、牵头负责人简历中需包括关于资源调配能力或所内影响力的说明)
采购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采购人 √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 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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