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传染病医院
项目名称
传染病医院2026常年法律顾问活动
资金来源
区级财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建设)
项目内容
一、资质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在上海市有常驻机构及办公场所,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2、律师事务所拥有的专职律师不少于3人;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4、具有担任医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的经历;
5、律师服务团队具有三名以上执业律师,均为供应商的在职正式员工,均需具有医学相关教育背景,具备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十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律师服务团队成员需熟悉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领域管理及行政事务、经济活动、人事劳动争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6、事务所必须独立应标,不得转包、分包或者外情非本事务所人员参与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应本院不时之需向本院提供与其医院运营和医疗服务等业务相关的最新法律信息;
2、为本院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有关医疗服务中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3、根据本院要求,安排适当的时间和人员向本院提供有关的业务和法律培训,开设相关法律专题讲座,对本院的法律工作机构和人员提供专门的指导;
4、根据本院要求,审查修改医院因日常工作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对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主动进行风险提示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5、根据本院要求,审查本中心改革、改制草拟的法律文书,协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协助调整劳资关系;
6、根据本院要求,就本院医疗服务及重大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预防和规避医疗纠纷的发生;
7、参与并协助本院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合作伙伴就中心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提供法律咨询;
8、就本院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到期债权、有关争议、潜在索赔、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人身、财产、责任保险纠纷等有关事宜,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本院的合法权益;
9、应本院要求,代表本院参与医疗纠纷、经济纠纷、民事纠纷等的和解、调解,参与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医疗事故鉴定等活动,协助平息医疗争议;
10、优先代理各类项目和医疗纠纷的谈判、诉讼、非讼(调解、仲裁、见证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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