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6年度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2026-08-1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6年度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6年度法律服务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
文件第六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6年度法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6年度法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
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
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
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
2026年3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
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9月(含9月)以来任意时间段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
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提供证明:零报税的提供申
报成功的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将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上述凭据或
证明的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
4.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9月(含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供应商提供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7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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