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债券注册申报发行专项法律服务(二次).
一、项目内容需求
(一)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债券注册申
报发行专项法律服务(二次)
(二)债券发行概况
1.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
债券注册申报发行专项法律服务(二次)
2.发行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1.为2026-2027年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对发行人开展尽职
调查,各单次专项服务自项目启动之日起14日内出具正式《法律
意见书》,若未能满足时限要求,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2.协助起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法
律文件;
3.在债券申报发行过程中根据需要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4.协助完成债券审批机构反馈材料准备工作;
5.在债券申报发行过程中配合其他中介机构开展法律服务工
作;
6.对债券注册、申报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方面法律问题,进行
法律分析、风险提示并提出解决方案;在发行债券存续期内,提供
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
(四)付款方式
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乙方提供的
服务应满足甲方债券注册、申报发行相关需求。单次专项服务费不
超过6万元,合同服务期内服务总次数不超过4次,服务费按次
据实结算。甲方收到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支付单次专项服务费费用。
(五)其他内容
1.中标单位须确保业务质量,并对公司项目涉及到的商业秘密
及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中标单位须在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
缴纳1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全额退还;若
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履约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报价最高上限为24万元(含税),超
过此上限将视为无效响应。该报价包含服务、保险、税费、设备、
人员工资、人员社保、约定期限内免费后续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
切应有费用,请供应商谨慎报价。
三、评审方法及供应商资格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询标活动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有效最低价法:即
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服务质量要求
以及询标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
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有效最低报价出现两家
或两家以上者,则采取询标小组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单位。在询标
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预算,无法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
5.其他经询标小组一致认定应予废标情形的。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已通过司法行
政机关年度考核;
2.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在
***证券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完成证券法律业务备案,具备从事
债券注册发行业务的资质;
3.经办律师均具备合法有效律师执业资格,具有为债券发行
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四、提供材料要求
所有资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其他要求
2026年9月16日16: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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