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泰兴分公司2026年某某案件代理法务服务3

  • 招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
  • 招标预算:9万元

    本询比项目为泰兴分公司2026年某某案件代理法务服务(标段编号:JSBBFA20260908005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泰兴分公司2026年某某案件代理法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1.2.1项目规模:预估9万元人民币(含税)。

    1.2.2服务地点:泰兴市,甲方指定地点。

    1.2.3服务期:90天。

    1.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泰兴分公司2026年某某案件代理法务服务

-

-

1

泰兴

90天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报价,最高响应报价为9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报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1.7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2.1.2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1.3自2023年9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为止,供应商须提供1份单项合同/框架协议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单项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期、金额、签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及至少1张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的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同时发票时间原则上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最晚不得超过合同到期后一年。合同复印件要求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发票复印件要求发票金额、开票时间、发票号码等信息清晰可见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_veri.chinatax.gov.cn/)的查询截图;未提供发票的业绩均不予认可,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锚点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5。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1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律师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