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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湖北高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

  • 招标单位:冶钢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万元

开展湖北高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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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26FW02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展湖北高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万元,招标人为冶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湖北高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情况进行调查并

形成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展湖北高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展湖北高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不接受咨询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单独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分包本尽调工作,分所投标必须提供总所书

面授权文件;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无

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当天

查询为准):

4人员要求律所及项目人员近2年未为本次尽调标的、标的股东、关联方提供法律服务,

不存在利益冲突,投标时出具书面承诺函,项目负责人至少牵头完成过1项国企法律尽职调

查项目。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业绩佐证材料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均为

律所专职执业律师;

5.连续正常执业2年及以上,拥有固定办公场所与专业服务团队:熟悉国有资产监管政策、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及合规风控体系,具备服务大中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事务

从业经验的优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9日16时00分到2026年09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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