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威斯特燃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破产清算代理法律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天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就本采购项目内蒙古威斯特燃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破产清算代理法律服务进行
询比采购。采购人为内蒙古威斯特燃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该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威斯特燃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破产清算代理法律服务
2.项目编号:TKGS-2026-176
3.项目概况:内蒙古威斯特燃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破产清算代理法律服务,按照
委托人相关要求完成相应案件工作及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
4.服务地点:赤峰市宁城县。
5.服务期:自委托生效之日起,至该债务公司(赤峰市宁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终结。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要求。
7.预计金额:220000.00元。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机
关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处于正
常执业状态。
3.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主办代理律师,拟派主办代理律师须持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A类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从业以来
代理过债权债务同类纠纷至少1起(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自执业以来未曾受过行业
处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且为
本单位工作人员,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
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响应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
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
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正处于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
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5.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
截图);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③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④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响应文件
须附查询截图)。
⑤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响应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
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⑥供应商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工程质量问题(响应文件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新成立的企
业,需提供成立后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承诺书);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或“重大工程质量”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
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
款时间为准计算。
6.其他要求:
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响应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
②供应商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须附加盖
公章的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采购文
件第六章附件)
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6日,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律师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