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国控(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下设合资公司强制清算业务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33-26504181
项目名称:华融国控(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下设合资公司强制清算业务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分类/地区/行业:服务--保险金融
招标人:华融国控(广州)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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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华融国控(广州)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
筹。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融国控(广州)
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华融国控(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下设合资公
司强制清算业务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733-26504181)进行竞争
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华融国控(广州)投资有限公司拟采购下设合资公司强制清算业务专项法律
服务项目,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名合格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
应商,成交供应商与华融国控(广州)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本项目服务范围:华融国控(广州)投资有限公司拟聘请1家具有专业资质
和丰富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强制清算业务专项法律服务,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
须指派专职律师团队全程对接华章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专项工作。
主要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代为参加听证程序;
(二)协调、监督清算组接管公司资产、账册、资料,以及开展资产盘点、
债权清查、债权债务审核、资产调查评估、财务审计、发布债权申报公告等工作;
(三)代为参加债权人会议;
(四)协调、监督清算组审核债权申报材料、拟订评估与处置方案,监督方
案执行;
(五)协调、监督清算组处理债权异议、听证及复核事宜;
(六)根据工作需要,作为法律顾问参与清算组会议;
(七)协调、监督清算组拟定的清算过程中各类法律文书(含公告、通知、
清算报告、注销申请等);
(八)督促清算组及时提交清算报告,提请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
(九)协调、督促清算组办理工商注销、账户注销等手续;
(十)与法院、清算组、债权人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清算过程中的各
类法律障碍;
(十一)依据案件进展及需要,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函、
法律分析意见书、备忘录等。
要求明确将华章资本强制清算取得法院裁定终结的办理时限写入响应方案
并落实到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合同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
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供应商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或破产状态,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2023年6月1日以后)政府采
购或本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等不良
行为或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且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
的重大案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重大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记录。(需针对
本条提供承诺函并提供上述网站相关截图,若未提供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
询不一致,则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格式自拟);
3.4供应商应拥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执业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
丰富的诉讼法律服务经验,熟悉公司治理及企业强制清算业务法律法规及政策要
求,团队人员结构稳定、执业信誉良好(需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服务流程、质量管控体系及保密管理制度,能够高
效、及时、优质响应我方法律服务需求,严守我方商业秘密及内部信息(需提供
承诺函);
3.6供应商需近4年(2022年6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企业强制清算专项法
律服务合作案例(需提供项目合同首末页、盖章页、实质性内容页等,复印件加
盖公章);
3.7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部分磋商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
商申请,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律师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