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天工渤海下营镇项目天津市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
邀请招标/服务/中冶天工集团·渤海公司·机关部门·经营预算部
项目名称:中冶天工渤海下营镇项目天津市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
采购单位名称: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采购内容:委托事项:壹审、贰审程序(含可能存在的发回重审壹审、贰审程序)、再审程序、民事检察监督程序、执行程序、反诉案件及另行提起与本案有关的诉讼、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等案件;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为准
公示期:
项目地点:天津市,天津市辖区,东丽区
招标公告
我公司现对中冶天工渤海下营镇项目天津市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 招标名称:中冶天工渤海下营镇项目天津市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
二、 招标编号:201305-2026-FW-渤海-ZB0010
三、 案件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 案件概况
1、合同签订情况
2017年12月5日,贵司与天津市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蓟县下营镇生态旅游特色小镇(新区建设)项目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48933695元。工程内容:蓟县下营镇生态旅游特色小镇工程,总建筑面积17793.98平方米,1~7号住宅,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均为剪力墙结构,项目中地上四层有部分主体结构采用预制装配式建造。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弱电安装工程、弱电预留预埋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和空调工程、太阳能热水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每月按月度暂结工程价款的60%支付进度款,工程经发、承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15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0%,承包人与发包人办理完最终结算且备案后付至结算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满后 30 日内,一次付清保修范围内的保证金。
2、合同履行情况
2017年9月27日本项目开工,2021年9月30日竣工,2023年1月本项目完成项目结算,结算金额5779.8438 万元,截止目前,本项目累计收款4022.012 万元,债权转让 375.5636 万元,尚欠付工程款本金1382.268241万元。
3、诉讼情况
(1)诉讼主体:
原告: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1:天津市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2:天津市营昊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3:天津市蓟州区下营镇团山子村民委员会
管辖法院:天津市蓟县区人民法院
(2)诉讼请求
a.判令被告天津市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1382.268241万元;
b.判令被告天津市营昊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区下营镇团山子村民委员会对上述工程款及逾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本案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上述诉请金额共计1603.268241 万元。
(二) 招标范围
委托事项:壹审、贰审程序(含可能存在的发回重审壹审、贰审程序)、再审程序、民事检察监督程序、执行程序、反诉案件及另行提起与本案有关的诉讼、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等案件;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五、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二)未列入中国五矿供应商“黑名单”、中国中冶“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等;
(四)与中冶天工不存在恶意法律诉讼、纠纷;
(五)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诚信等严重违约、失信或违法问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shixinheimingda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处罚期内);(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七)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且律所与我公司无利益冲突;
(八)投标人须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
(九)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不允许再次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中标人;
(十)在本次招标过程中获取的我公司信息均需严格保密,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对外使用。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 年 9月15日10时前(如有变化,以采购模块最终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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