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中核中原建设-新津103项目、新川143项目执行律师代理服务常规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F2-中核中原建设-新津103项目、新川143项目执行律师代理服务常规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F2-中核中原建设-新津103项目、新川143项目执行律师代理服务常规采购
项目编号:CNEC-XJD-26-16478
交货/服务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0月10日,工期:至案件执行结束
交货/服务地点:
标段一: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标段二: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供货范围:锚点
标段一:新津103项目拟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代理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诉新津帛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2)川0118民初3443号、(2024)川0118民初629号、(2024)川0118民初1750号、(2024)川0118民初4148号、(2024)渝87民再13号案件,暂定执行标的额5500万元。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申请执行;代为调查、搜集财产线索;研究财产线索、执行的可行性并把结果反馈给甲方;参加被执行人的资产拍卖、变卖程序;代为接收、提交法律文书等
标段二:新川143项项目拟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代理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诉成都顺宇置业有限公司(2024)川0191民初14764号,暂定执行标的额6000万元、(2022)川0191民初18948号,暂定执行标的额411.2001万元、(2024)川0191民初7141号,暂定执行标的额270.2477万元、(2025)川0191民初2405号,暂定执行标的额:4473.8万元、(2025)川0191民初2399号,暂定执行标的额:2000万元,执行总标的额及利息暂定:14300万元。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申请执行;代为调查、搜集财产线索;研究财产线索、执行的可行性并把结果反馈给甲方;参加被执行人的资产拍卖、变卖程序;代为接收、提交法律文书等
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基本要求: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资质要求:/;
(3)安全要求:/;
(4)财务要求:/;
(5)业绩要求:应答人需提供近3年(自采购公告截止日往前计算至3个整年)服务业绩,且案件累计标的金额不低于本次标的金额的50%。每项业绩须提交裁判文书一份,关键页须体现:裁判文书中的案件标的金额、案件类型、委托诉讼代理人、判决结果及判决时间。若任一关键页要素缺失,该项业绩视为未提供;此项业绩不可在综合评分办法所要求业绩中重复计分;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代理律师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7)机械设备:/;
(8)信誉要求: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在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9)其他要求:①不接受参保人数为0的供应商参与应答,应答人需提供截止应答时间近3个月内的员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未提供,予以否决);②不接受实缴资本为0元的供应商参与应答,应答人需提供实缴资本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的缴纳证明为准);
1.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未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有合法有效的登记、备案或许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注册证书);
(2)不具备与所供物项相适应的法定有效许可资质(法律法规、核安全监管、行业规范强制要求持证的)
(3)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列入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8)在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为冻结状态;
(9)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保缴纳相关义务;中标后不能为本项目配备足额专业人员保障履约。
(10)供应商所提交资料存在伪造、篡改、弄虚作假行为;
(11)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12)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13)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等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发布的属于严重及以上行为情形的;
(14)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或重大及以上环保事故的;
(15)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出现异常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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